• 山西大同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 时间:2014-06-04 18:42:20   作者:ytw   信息来源:本站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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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和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要求,2012年我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实践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出具体的要求。在实践教学中,学生的各类实习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切实执行好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习工作的管理,规范实习经费的预算与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习经费标准

    (一)师范类本科专业

    教育实习费:按当年毕业生人数计算,每生240元;

    见习费:每届学生在校期间拨付一次,每生60元。    

    注:当年参加见习的学生人数一般是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四分之一左右,若一届学生分多次见习,60元的见习费是累计数。师范类专科按本科的四分之三计算。

    (二)工学类本科专业

    毕业实习费:按当年毕业生人数计算,每人240元;

    专业实习费:每届学生在校期间按每生240元拨付;其中二年级100元,三年级100元,四年级40元。(专业实习包括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工学类专科的实习费按本科的四分之三安排。

    (三)医学类本科专业

    毕业临床实习费 :时间一年,按当年毕业生人数计算,每生700元;

    见习费:每位学生在校期间拨付一次,每生200元。

    注:当年参加见习的学生人数一般是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若一届学生分多次见习,200元的见习费是累计数。医学类专科毕业临床实习时间、实习费与本科相同,见习费按每生120元安排。

    (四)美术类本科专业

    毕业实习费:按当年毕业生人数计算,每人240元;

    外出写生费:每届学生在校期间按每生570元拨付。其中一年级90元,二年级240元,三年级240元。

    (五)其它类本科专业

    (其它类专业指除以上四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毕业实习费:按当年毕业生人数计算,每生200元;

    见习费:每届学生在校期间拨付一次,每生100元。    

    注:当年参加见习的学生人数一般是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四分之一左右,若一届学生分多次见习,100元的见习费是累计数。专科专业实习费、见习费按本科的四分之三安排。

    二、实习经费预算编制

    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习计划及实习学生人数,按照实习经费标准分班级编制年度实习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汇总、审核。根据教务处核定的实习经费预算,由计财处将各单位实习经费纳入学校本年支出预算并分配到各学院,由学院包干使用。

    三、实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支出费用,包括学生的交通、住宿、生活补助、行李托运,实习指导费,带队教师的差旅费,实习场地费和实习管理费等。实习管理费按实习总经费的10 %列支,主要用于与实习点开展公务活动的开支。

    学校要求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以学院为主体与各实习点签订实习协议,实行集中实习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各类实习都不得以“分散实习”的形式进行。各学院在每次实习前要做出实习工作方案,包括实习总体安排及分科目用款计划。各类支出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本办法从20129月起实行。以前执行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