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20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山西大同大学“十三五”规划纲要》现将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学院特色。依据省厅要求申报专业,在全省布点超过10个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范围与时限
各学院根据学校现设本科专业和学院专业师资及仪器设备储备情况,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现设专业调整、撤销专业等。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必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交回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审议:学院申报专业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申报的专业进行充分论证,论证内容应包括设置新专业及专业培养方案可行性,并形成审议意见。新设专业经专家审议合格,报教务处统一审核。
2. 学校审议: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展规划,于2017年7月16日-2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拟申报的专业进行论证,论证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内容及材料
1. 新专业申报: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3)专家审议意见
(4)新增本科专业数据调研表
2. 专业调整(包括专业类型调整)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3)专家审议意见
五、联系方式
大同大学教务处: 史建华 联系方式:0352-7563166
马鹏飞 联系方式:0352-7665339
电子邮箱:dtdxmapf@126.com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申报电子资料.rar
山西大同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