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务处【2020】59号
各学院:
本学期的教学实习已陆续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学实习工作,根据学校教学总体安排,现对教学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开课前,请维护教务系统的“实习实训”模块,完善数据,所有的教学实习(见习)实训课程(包括教育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类见习实训和外出写生等课程)全部用系统运行,对实习生的日常教学进行有效管理。
2.师范类专业学生在参加教育实习前,须由指导教师在微格教室进行现场试讲指导,合格后方可参加教育实习。请按照《关于微格教室预约使用的通知》(教务处【2020】57号),预约使用微格教室。
3.请做好实习过程资料的收集与留存。
4.请将学院实习方案和实习生信息表(按学生实习信息表模板造表),于9月14日18点前报送至实习实训科(纸质版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邮箱:zhdianlong@126.com)。
5.请严格管理、认真组织学生做好教学实习,教务处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巡查。
教务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