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76号
各学院: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度,根据《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同大教〔2017〕16号),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从2019级开始,在校生必须完成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现对2020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进行集中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同大教〔2017〕16号)。
二、收集、分类整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并将成果的相关材料复印,学院留存备查。
三、做好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
四、对学院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请填写《山西大同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表》、《山西大同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表格纸质版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交回教务处,电子版压缩打包以“X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材料”命名,发给邮箱dt7158526@163.com。
五、涉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周洁
联系电话:7158317
邮箱:dt7158526@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