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实习手册是学生实习的重要资料之一,在对实习成绩评定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第9页,“校内指导教师是否同意参加实习(签名)”栏处必须有指导教师的签名,实习学生才能参加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二、第32页“实习单位评语”处、第33页“实习学校”处、第34页“实习单位”处需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三、第34页,成绩评定的顺序为“校外指导教师评价”、“带队教师评价”、“实习学生教学技能评价”(学生教学技能即为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在微格教室录播教学视频所体现出来的技能)、“校内指导教师评价”。以上评价中有一处“不及格”,该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即为不及格,须重修。实习成绩必须结合四个评价由学院给出,在“学院意见”栏处必须有院长签字(章)并加盖学院公章。